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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来自 : gaj.sh.gov.cn/shga/wzXxfbGj/de 发布时间:2021-03-25

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纳入实时监管

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和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部制定并发出了《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等77号令。该令发出并付诸实施,意味着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等管理更加严格。自9月26日始,凡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的申领及运输都实施实时跟踪管理。

运输车辆和装备要求

一、承运车辆与其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信息相一致,无非法改装行为。

二、轮胎花纹深度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9.1.1项的要求:即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允许小于1.6mm。

三、上海牌照承运车辆必须配备有两套防毒面具(各省市自行决定)。

四、承运车辆安装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专用标识应悬挂在车体两侧和后部,式样为白底的菱形标志牌,标志牌上载有黑色的“骷髅头”图案、“剧毒品”三个字和剧毒化学品在危险货物中类别号“6”的字样(详见上图)。安全标示牌为安装在车辆尾部的白底黑字、尺寸为350×175mm、标注有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矩形标牌,字迹清晰和完整(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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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证》申领流程和手续

一、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运输的;

1、行驶路线在本市目的地区(县)属范围内的,应当由目的地区(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同时核准签发并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备案;2、行驶路线在本市范围内但跨越目的地区属范围的,应当由目的地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并报送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核准,由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征得途经地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由目的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运输单位也可向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提出由运输始发地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由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确认指定。

二、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必须到运输目的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1、运输目的地在本市的,到本市目的地区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并上报到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核准,由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征得途经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由目的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2、运输目的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三、申请《通行证》的条件。

托运人填写《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押运人员的查验、审核;

(一)《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同时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

(二)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甲种)(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

(三)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

(四)每辆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的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每辆车罐体容积和拟运输的载质量。

(五)承运单位按规定投保车辆和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强制责任险。

(六)提供承运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物化特性和对人体、动植物、环境污染危害程度,以及泄漏后的应急处置方法。

(七)生产、购买、运输企业的联系电话。

严重者负刑事责任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证可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已经购买了剧毒化学品的,责令退回原销售单位;对已经实施运输的,扣留运输车辆,责令购买、使用和承运单位共同派员接受处理;对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办法》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采取其他欺骗手段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或者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的;除不可抗力外,未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准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将受到处罚。

2005.10.31

本文链接: http://gjchemical.immuno-online.com/view-733762.html

发布于 : 2021-03-25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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